沉香油|行业标准

沉香油目前主要遵循的行业标准是《沉香提取物》(LY/T 3361-2023),该标准于2023年6月19日发布,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:
适用范围
该标准适用于以含有沉香分泌物的沉香木为原料,采用水蒸气蒸馏、超临界萃取、亚临界流体萃取或溶剂萃取等工艺经分离得到的油状物。
术语和定义
- 沉香提取物:以含有沉香分泌物的沉香木为原料,经过去杂和粉碎处理,采用水蒸气蒸馏、超临界萃取、亚临界流体萃取或溶剂萃取等工艺经分离得到的油状物。
- 沉香精油:通过水蒸气蒸馏、油水分离得到的油状物。
- 沉香油:采用水蒸气蒸馏以外的萃取工艺(如超临界萃取、亚临界流体萃取或溶剂萃取等)经分离得到的油状物。
技术要求
- 沉香提取物通过气相色谱法鉴别沉香精油和沉香油。
- 沉香油的相对密度、香气、乙醇中溶解混度等指标需符合相关要求。
检测方法
- 比旋光度测定:按照GB/T 613执行。
-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:按照GB/T 6682执行。
- 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:按照GB/T 11538—2006执行。
- 香料相对密度测定:按照GB/T 11540执行。
- 香料香气评定:按照GB/T 14454.2执行。
- 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评估:按照GB/T 14455.3执行。
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- 标志: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原料来源、生产工艺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。
- 包装:应采用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包装材料,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污染。
- 运输: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、潮湿和阳光直射,防止产品变质。
- 贮存: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环境中保存,避免与有异味的物品混放。
起草单位和起草人
该标准由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558)归口上报,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。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、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(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)等。